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印信、信访、督查督办、后勤等行政事务;负责党务、人事、劳资、培训和工会、共青团、双拥共建、扶贫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和本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收支核算,及时编报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收支预算和决算;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联系电话:3120584  

   

综合法规科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文字材料;对本局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上报;受理物价系统的行政复议案件;市物价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物价信息网络建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124673  

   

价格管理科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工业产品、能源、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房地产、农业生产资料、资源性产品、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政策。提出全市上述产品价格的管理原则;研究分析相关产品的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预测价格变化趋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监督规范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情况;负责市场价格信息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3116637  

   

收费管理科:  

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事业收费政策和中介服务、旅游等服务价格及国家管理的经营性收费政策、法规;负责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及公益性事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调整意见的落实;负责公用事业与经营性服务业的成本、费用和收益情况调查;提出省委托市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发放管理上级委托和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清理整顿乱收费;监督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联系电话:3116439  

   

物价检查所: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物价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国家及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的商品价格行为和国家机关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受理对价格违法、违纪方面的来信、来访、来电的举报工作,并检查和处罚;管理全市商品价格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的工作,统一监制全市商品价格标签;受市物价局委托,受理对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价格监督检查中发生的行政复议和案件仲裁;按照价格分级管理权限,依法纠正县(市)区越权定价行为。  

联系电话:3124447  

   

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职责:负责全市工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及相关数据库建设,定期公布相关数据。  

联系电话:3120714  

   

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  

联系电话:3120747  

   

涉案价格认证中心  

职责:受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进行价格认证;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证认定。  

联系电话:32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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