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明确葫芦岛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葫价发[2007]78号

葫芦岛市殡仪馆: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继续执行葫价发[2006]16号文件的请示》收悉。经过一年的运营,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得到广大丧户的认可,虽然受市场汽、柴油价格上涨的影响,但经我们实地考核、测算,你馆收支基本平衡。本着以收抵支,保本微利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你们继续执行葫价发[2006]16号文件所批复的“葫芦岛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高档轿车接尸费取消)


                       葫芦岛市物价局

                      二00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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